2008冬末春初的圖書館study room裡,沒有study.只有倆個抱著筆電,聽音樂、chips一口接一口的女孩。
The song writer is a genius, she said. (顯然音樂的感動不分國界)
True, I agree.
於是她們繼續享受沉醉在她所謂的genius的創作裡。
同2008年,學校長廊上
Alicia Keys is gonna have a concert at MGM, u should go since u will be in Vegas,
she highly recommended.
一個愛極了這首"no one", 來自Bolivia的女孩這麼對我說。
第二趟的Vegas之旅,我去了,但我確定不會參加Alicia Keys的演唱會。
2008年隆冬,張清芳唱的"California的陽光......"不知死去哪了,
和加洲初見面,但世界聞名的陽光卻像是場騙局,把我拐來這裡卻避不見面;
不巧,住的房子接近半山腰,房間的玻璃窗裂了條長長的縫引寒入室,氣溫和室外實在沒有差別。
終於耐不住寒,向那位素未謀面,號稱一定會照顧我的朋友的朋友的弟弟求助。
他義不容辭載我到walmart買heater,看我背了個大包包,用一種老鳥的口吻對我說:
「哇~除了剛來時,我還真的好久沒背這麼大的背包了!」
沒錯,I'm totally new here.
車窗外一片黑,只有少數的車燈與交通號誌點亮夜幕,和台灣的花花綠綠霓紅燈海相比,
素淨簡單許多,但這並沒有讓我想家。
車上廣播沒有DJ,只有流行歌曲輪番上陣,一點都不囉嗦。
That girl is so dangerous, that girl is so dangerous
That girl is a bad girl, I've seen her type before
She's so dangerous, that girl is so dangerous
That girl is a bad girl, yeah
他在方向盤上打著節奏,邊開邊唱; 發現,美國的pop music真好聽! 那是第一次認識Akon.
也是第一次認識這個男孩,第一個在異鄉幫助我的人。
2008溼冷的冬,躲在房裡heater溫暖的懷抱,透過網路和外面的世界對話是最好的娛樂。
當時對未來的路很是期待也很茫然,因為入學考試對我而言是一大門檻,唯一明確的準備方向
是寫作,因為那佔了很大的分數,後來進了研究所也終於明白為什麼。
但還好,每個月都可以報考,也就是說接下來的半年內我有很多次的機會。
B U T ............. MSN那端傳來惡耗
「學校的制度改了,三個月才能去考一次。」已經入學的丹尼這麼告訴我。
這簡直是晴天霹靂! 完全打亂我的規劃和預期,龐大的風險瞬間注入,也就是說,在未來半年內我
只有兩次的機會,並且第一次就在下個月,兩次都沒考上的話,只能打包回府!
當時腦袋一片空白,反覆思考該怎麼辦才好,有何入學的替代方案等等...
煩腦的當下,筆電正播著Nelly Furtado的say it right,雖然很喜歡這首歌,但,享受不了。
若干日子過去,某天,客廳的桌上地板灑滿了課本、參考資料、紙筆橡皮擦,主人焦躁的抓了抓頭皮,
正與作業奮戰,如果筆桿嚼得碎,應該已經被我吞下肚了吧!
這時say it right的旋律暫停了鍵盤上原本忙碌的手指,因為音樂與氣味一樣,都是與情緒
最緊密的連結; 當時煩惱著入學考的心情重現.....
「上一次聽這首歌時,我正在擔心怎麼考進La Verne」我對她說。
「哈哈,很好啊! 現在妳已經在寫paper了」聽起來像是恭喜。
是啊! 頓時珍惜起眼前的作業山,因為這正是我想要的,不是嗎?
2009年八月盛夏,東岸的天氣果然和女人一樣情緒化,從白天的無盡天晴旋即化為烏雲滿佈陰雨
綿綿,三人的行動範圍縮小在shopping area躲雨聽ipod打發時間。
「我幫妳選首歌。」他的姆指在ipod上轉了轉,好像有什麼意外的驚喜即將送上。
「原來是這首啊,我還以為你有什麼新鮮的推薦咧!」一聽到前奏,我就立刻小潑了他冷水。
雖然不是第一次聽,但邊聽邊看著烏雲濃霧逐漸散去,眼前的畫布變得清亮,才知道
從Navy Pier的角度看芝加哥夜景原來這麼震撼,無論是摩天輪上的視角或是碼頭邊的長椅;
而這首歌也陪伴了我兩個小時,重覆repeat; 因為Beautiful真是唯一最貼切的形容詞。
往後的每一次,聽到Akon的Beautiful, 就想起芝加哥。
2009年某個穿短袖熱褲的月份
「有一首歌,我從來到美國就很喜歡,但就是不知道歌名,想聽的時侯都找不到,好痛苦哦!」
我對他們說了好多次。
很幸運的,某天Ontario的H&M正好播這首,我興奮極了!
「就是這首就是這首! 你們快聽,快幫我記歌詞,我們回去用關鍵字找!!」
就這樣,回到家後,我的兩個在異鄉最親的人花了好久好久的時間,抓了好多首歌
「妳聽聽是不是這首?」他抱著筆電一首首播給我聽。
「不是....」我一聽前奏就知道不是。
十分鐘後
「那這首呢?」他再次按了play鍵
「不是....」唉~
「那這首呢?」他的眼神好像用盡所有心思完成一個作品,就等老師點頭。
「也不是....找不到沒關係,那不重要」這已經是第N次了,只想放他一馬。
「不行! 我一定要找到。」他堅持
幾個小時過去,在茫茫歌海中,他撈到了一首
「這個呢?」他再問。
「對對對對對對!!!!!就是這首!!!!!!!!!!!!!!!!」我超開心
「oh yes yes !!!!!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!!!!!」他比我還興奮
然後像是得到棒棒糖獎賞般,跟V炫耀他比她早一步找到我要的歌。
這首歌現在聽起來,還是很甜、沒有一點苦,因為有他們的愛。
2010加國嚴冬
不知哪來的guts, 一個人跑到零下二十幾度的地方,再度開啟另一段求學生活。
除了extremely tough的生活環境需要適應,還有截然不同的課程內容,包括實習、
團體討論、教學實習日誌、撰寫教案(偷偷說: 教學理論比商業理論好讀很多),
最大的挫折是每週三上課,native的講話速度真不是開玩笑,少數還帶有法國腔,
加上我完全沒有教學經驗,能在團討時間與同學分享的實在很少,更別說是心得想法了,
只能怪自己能力不足。因此每次下完課都好沮喪好沮喪,再看到門外的世界一片凍死人的
雪白,心情更差!
但下了課可以回家放鬆總是好,所以每次一上公車找到位置後,就會開心
的雙腳騰空前後擺晃(腿太短沒錯),然後把ipod轉到EMINEM的forever, 重覆repeat一路
伴我歸,但在下了公車後會記得把一邊耳機取下並關小音量,畢竟晚上十點多,還是要提防有人尾隨。
一聽到前奏,就會想起那段下了課搭公車回家的日子
還有,我終於完成program的成就感。
2010年還在雪國的日子
每天除了披件大棉被躲在房間發抖(真的是每幾分鐘就發抖+牙齒打架),
然後抱著一杯滾燙的開水取暖,打開pps看gossip girl就是最大的幸福了。
(雖然那杯滾水沒幾分鐘就涼了,得再下樓燒一次水)
在第一季的前幾集,B&S在party上重逢,背景音樂就是Justin的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
覺得真好聽,果然在ipod裡找到自己本來就有這首歌,就像口袋裡就有一顆鑽卻從未發現。
然後無論是上廁所、寫作業、讀書、整理房間時都很愛聽,所以這首充滿了在那屋子生活的回憶。
在那段辛苦的日子裡,能住進Schelleman家,住在男主人自己建造的漂亮溫暖房子裡,
是我最大的幸福和幸運。天冷心不冷 : ) 謝謝你們。
哦! 忘了分享歌才是重點! 這首歌名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中文的意思是
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」,翻譯得真好,像這種沒有具象的詞,要將它翻得詞義到位還真不容易!
然後,發現這世界真的是這樣運作的,這也是上帝給人們的獎懲。
總歸一句,出來玩總是要還的
2014年 家鄉.秋末
相隔六年,彼此都沒想過會再見。
再次坐上你的車,車內有你的香水味,舒服的香調一點都沒變,就像你這些年來對它的不變。
我們寒喧、交換近況,你也沒忘了對我說那句好久不見。這次,真的是好久。
我們不多話; 音響流出熟悉的前奏,歌手沙啞的嗓音唱著:
有多久沒見你 以為你在哪裡
原來就住在我心底 陪伴著我的呼吸
有多遠的距離 以為聞不到你氣息
誰知道你背影這麼長 回頭就看到你
「我不是故意的哦! 它..它就播到這首。」你緊張的解釋。
「我知道。」我也笑了。
笑平時呼風喚雨的你現在卻像個孩子,笑你沒忘了我一直很了解你,也笑這情境這麼恰巧的搭上這首歌。
呼吸著曾經熟悉的氣味、身旁坐個曾經再熟悉不過的你,而這首歌,當然也陌生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