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是我生命中,除了父親家人之外,唯一存在我生活中最長時間的異性。
他聰明領悟性高、會唸書、思緒清晰有條理,對時事與理論也常有獨到的見解與想法,
和他談話常能有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獲與學習。
他算是個真誠的人,起碼這些年的成長讓他褪去了幾分本就不該屬於他的虛偽輕浮。
女友曾問他:「你愛不愛我?」
他說:「我非常非常喜歡妳,但還不到愛。」
我欣賞極了他的這份坦白,即使在愛情面前也不為討對方歡心而說了違心論; 起碼,對方
清楚的知道彼此量杯裡的水量到達哪個刻度,也是必要的。
同時,我也將問題延伸:「對你而言,愛和喜歡有何不同?」
他說不出確切的定義,只簡單的回答,愛是需要時間的累積和幾分的因緣具足。
他的嘴巴也很壞,喜歡揶揄調侃我的零零碎碎,總教我氣得牙癢癢,可惜利用對方的缺點
反諷回敬實在不是我的作風,所以常常是兵敗如山倒的敗局收場。
當年,我失戀,哭哭啼啼的向他訴說我崩毀的自信和痛苦; 男生總是不擅安慰,只得暫時讓我停止否定
自己,直到隔天,他二話不說向公司遞了假單,大老遠跑來星巴克對著我一張苦瓜臉裝瘋賣傻哄我開心,
拖著我吞下晚餐,說: 妳以為這樣就會變瘦嗎?? 才不會咧!
我笑了。
那天是怎麼過的,我已經不太記得了,最清晰的印象就是他拉著一個宛若失智老人的軀體、
平衡我踉蹌的步伐遊走在綠園道上。
我們的個性相似,熱情有義,也不喜拘泥於小節、處事拖拉的人,所以我們即使是共飲
一杯、共吃一份餐都是如此的自然。
因此在彼此都是單身的那段時間,我們身邊不少朋友提議乾脆一起。
但,感情不是漢堡薯條,非得湊在一起成套餐來提高彼此的價值,我們都非常清楚這樣的關係和感情
才是最適合並且效益最高的狀態。
我們很相似,但,我們不會在一起。